2011年12月22日木曜日

設計反思社會:到底設計中,社會是什麼?



最近在整理有關互動設計的一些書單,偶然發現設計類留學名站MFA_Study36本對工業設計師來說: 重要的[書]。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。除了設計技法,構成(Layout)與形態是專業設計師寫的之外,有些設計書不是工業設計師寫的。 比如:





寫了<情感設計>,<設計&未來生活>與<設計&日常生活>唐納.諾曼是認知心理學家。<簡單的法則>的約翰.前田是媒體藝術家。<紫牛>的高汀 是品牌專家。<為什麼你的公司生產不出iPod?>的奧出直人是社會學背景等等。

為什麼他們可以寫出設計書?他們好像沒有作品集展現自己的功力,不會建3D模型,也沒有處理材料的經驗。為什麼他們可以寫出連專業設計師都要脫帽致敬的設計書?

原因就是出在這些專家怎麼看待「設計」這件事,對於這些專家們來說,他們解釋「設計」這件事情與專業設計師不同,至少與正統美術或設計專業學校出身的設計師不同,不然這些人更了解什麼是設計不是嗎?

於是我反思到,對於設計學來說,設計知識是什麼?表現技法的視覺技術部份應該是一種,人的身體機能構造也是一種(人因工程),腦部內在的理解也是一種(設計心理學),外部的適應性也應該是一種(設計文化,設計歷史,設計人類學),複合領域應該也是一種(感性工程:心理,感覺與工程學的結合;或互動設計)。這麼多的角度,我們還是沒辦法回答設計學長什麼樣子。

這好像瞎子摸象,每個人都矇眼在摸「設計」這一頭象。心理學說設計是一種暗箱作業,社會學可能說設計是一種暗默的了解(Tacit Knowing),人因工程則認為設計不能違反人類的機械原則等等。每個人都對,但都帶著一種角度切入,每個人都離得太近,反而看不到全貌。後來才慢慢了解到;

每一件創新設計都是在挑戰(社會,心理或其他觀點)對它的傳統假設。

iPhone挑戰社會對行動電話的假設,很棒的是,它實現了電話以外的社交功能。它挑戰了心理學上對傳統電話形態的假設,用大面積的多點觸控互動螢幕完成機能面設計,而型隨機能的邏輯則承接了假設。而有好多好多角度能夠證明假設,也有好多角度推翻這些假設。不管怎麼說,它都給了我們設計研究者一個理由去研究設計,也就是如何在這個創新中,找到下一個創新。

於是我們可以看到擁有其他專業背景的專家們開始研究設計,問題主要集中在「設計是什麼?(what is design?)」而設計師開始研究其他有興趣的學門,像是行銷學或是心理學(大部分都與人有關),問題則是「設計能夠做什麼?(what is the application of design?)」。這兩方的互相激盪,就成了我們現在能看到的設計知識。

換句話說,在設計裡面不太容易有其他領域中有如聖經一般的設計書,因為設計中的知識會隨著時代演變而成了不同的形態,它是有趣的單細胞變形蟲,單純的形態成了存活的本錢。我們常常會覺得某件設計作品有趣,是因為它顛覆了我們傳統的想像,給我們一個創意的空間。設計師比較像是穿著燕尾服的魔術師,拿著魔術杖,點點手上的大禮帽就能夠變出一個又一個的魔術表演。這不就是我們設計師對觀眾的表演?或者是說,我們把自己當成是表演者,在舞台上盡情演出。於是有個疑問也可以展開:

正在看這篇文章的設計師,你對自己設計的假設,又是什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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